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依据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本项目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经费: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资金为27.4万元。

  (二)服务时间: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约时起计。

(三)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指标内容

项目指标

 

1

开展未成年人健康、受教育等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制定服务流程,未成人需求评估、回访评估服务全覆盖。收集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信息。

 

2

分析评估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拟定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定期做好工作总结评估。

 

3

负责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24小时运行工作。接线工作人员标准: 35岁以下,大专文化以上学历,仪态端庄、标准普通话。

受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儿童生活困难求助;儿童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等;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帮扶转介服务和其他涉及民政部门职责的儿童救助保护情形。

 

4

指导、支持县(市、区)开展实地评估、困难救助、个案帮扶、资源链接服务,为全市高危儿童重建社会支持成长网络,助力个案儿童健康成长。

对县(市、区)转介高危儿童及时介入,制定服务方案。开展个案管理专业培训、技术支持不低于4次。建立德阳地区儿童个案管理标准,形成德阳儿童关爱保护新品牌。

 

5

指导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

监督指导县(市、区) “三留守系统季度更新,按季度拟定工作通报。

 

6

开展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关爱工作队伍能力。

协助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组织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轮训。

 

7

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的实施。

搭建德阳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联盟社会平台,建立德阳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参与机制。招募、聘请、培育专家团队10人以上。

 

8

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

六一、寒暑期、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实地宣传全年不少于10场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宣传不低于20次。开发关爱保护课程3个。

 

9

做好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承担市本级高危儿童跨部门协商,做好资源链接、会商转介等工作。

 

10

总结和提炼德阳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标准、经验、模式。

形成相关标准和推广材料6条。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治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3.3年来年检合格,且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队伍、设施、资质和其他条件,项目实施团队工作人员5人(至少配备2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长驻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参与日常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有3年或以上的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项目实施团队中另有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教育教学、法律职业等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实务工作经验(经历)的人员,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受到各级政府表彰,或组织实施过儿童服务项目并评定为优秀以上等次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反映年检信息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社会组织等级评定证书、表彰优秀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0204-10月中任意一月税务缴税凭证、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德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详见附件,并自行下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所有相关证明、函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少提供、不盖投标人公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起止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1123日至202012118:00止(可以通过电话方式报名)。

    (二)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德阳市社会福利和儿童保障科(德阳市旌阳区岷江东路126526室)

   (三)递交资料文件截止时间:202012118: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需密封,标书首页必须清晰加盖单位和法人的印鉴,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更改,未密封无效。

  2.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

  3.需附投标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五)报名投标联系人:任关军,电话:0838- 2509193

  五、开标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采购由德阳市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拟于2020122日在德阳市民政局会议室现场开标(若开标时间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在满足招标要求及预算金额范围内,依据资质条件,服务方案,以往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三)中标结果在德阳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

    附件: 德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德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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