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德阳市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我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企认定安排

2020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

61—630  受理企业申报。请申报企业先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28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3017:00之前

71—830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3—911  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9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1117:00之前。

914—1120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申报材料要求

请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提交德阳市科技局一式1份,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注意: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将进行真实性查验,一经发现核实虚假材料,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一)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先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系统审核未通过暂不提交纸质材料。

(二)各类申报材料,请在系统审核通过后3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德阳市科技局一式1份(正本),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德阳市科技局高新科322办公室(岷江东路126号)

(四)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截止时间:6月29日12:00

第二批截止时间:9月10日12:00

联系人:肖婷婷

电话:(08382501665   18782959371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