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激励政策,增强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在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按照《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实施意见》要求,我办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100户重点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全省重点培育100强大企业大集团。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诚信守法,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均可申请成为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对象。

    (一)跨省(国)企业(集团),总部在川的按整个企业(集团)统计各项指标,总部不在川的按在川部分统计。

(二)企业应为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的公司制机构;有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报。

(三)申报企业原则上2018年度营业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515日。

    四、组织方式

本次动态调整采取部门和地方分头动员组织,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省直相关部门分别通知、动员、推荐归口服务、管理、联系的大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含在川央企)积极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属地大企业申报。

(一)网上填报。

    所有申报企业在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jxt.sc.gov.cn)登陆“四川工业云平台--4.大企业大集团-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填写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纸质材料申报。

1. 在川军工企业向省委军民融合办申报,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向省国资委申报,省委军民融合办和省国资委初审后,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

2. 其他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二)上年度末企业会计报表(经审计);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质量认证等)。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文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发至电子邮箱:scdqb@163.com

     (二)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企业务必在申报材料中附上企业联系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处(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主楼405室)。

人:张代军

联系电话:028-86264894

(二)省国资委(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

人:李文达

联系电话:028-87707836

(三)省委军民融合办(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1905军工保障监管处)。

联系人:何春红

联系电话:028-86750581

 

 

附件 1. 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办法

            2. 申请列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申请材料封面

3.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