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重装〔2020〕15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重装〔2016〕32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认真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做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填写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及时汇总上报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申报资料。
二、申报方式。按照属地原则,2020年度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网上申报和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网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为2020年10月26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及电话:
赵鹏飞(028)86264841
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
杨丰源(028)86725527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申报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