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创服〔2021〕223号
相关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城市、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特殊类型地区产业发展、实体经济成长和区域发展能力提升,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川府发〔2021〕14号)《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将重点围绕特殊类型地区中的“欠发达地区”开展公共服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服务需求,引导优质公共服务平台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和专业化的一揽子服务,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与特殊类型地区开展联建共建,支持欠发达地区构建符合产业实际、满足企业需求、服务成效明显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整体格局。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50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5个);除以上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外的38个其它欠发达地区中择优选择支持对象。拟支持范围详见附件1。
(二)支持内容。聚焦欠发达地区特色产业、主要产业、支柱产业,主要围绕对本地区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区域重点企业等,开展人才培训、政策服务、技术创新、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覆盖面较高的普惠性公共服务以及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加强与欠发达地区的合作共建。同时,支持各地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有关普惠性特色服务。
三、申报程序
(一)编报方案。各地根据《管理办法》、项目入库及本通知要求,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主体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于2021年11月14日前完成项目入库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地区,在摸清当地中小企业实际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形成《2021年××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期原则上截至2022年6月底),并按程序上报。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三地以市(州)作为申报主体和责任主体,由州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并申报;其它欠发达地区作为单独申报主体,报所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后,由所属市相关部门推荐上报。
(二)审核批复。对50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合规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县按照合规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批复后予以实施。对除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外的38个其它欠发达地区,经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程序后,择优选择地区给予支持。
(三)资金拨付。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测算匹配资金,按规定履行资金安排报批程序后,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方式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地。各地须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工作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四)工作实施及绩效考核。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批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服务机构,组织推进实施并做好绩效自评估工作。其中,服务机构不得针对《实施方案》内的服务内容向享受服务的中小企业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将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实施期满后组织绩效考核和验收。
四、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与具备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合作开展针对重点企业群体的普惠性公共服务。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从2021年省级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给予支持,相关市(州)、区县无须配套资金。
(三)支持标准。统筹考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额度、所处区域、工作内容及绩效等因素,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以市(州)作为申报主体的单个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其余地区以区(县)作为申报主体的单个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报送工作,落实申报责任、核实申报材料并留存备查;做好进度把控、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和服务满意度评价等工作,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有关情况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项目要求。项目资金管理适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资金。各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所获资金须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等其它方向。如检查考核发现存在此类问题的, 酌情扣减有关奖补资金。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绩效要求。各地要以批复后的绩效目标为导向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绩效不达标或验收不合格的地区,省上将采取约谈、整改、收回资金、限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地区,将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并在3年内取消该地区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
(四)进度要求。请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和《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王宇兴 028-86262785;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杨丰源 028-86725527。
附 件:1.202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支持范围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202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拟支持范围
一、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5个)
阿坝州:壤塘县、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金川县、黑水县;
甘孜州: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德格县、甘孜县、新龙县、白玉县、炉霍县、道孚县;
凉山州:美姑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普格县、越西县、甘洛县、盐源县、雷波县。
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5个)
阿坝州:小金县、松潘县、理县、九寨沟县、茂县、马尔康市、汶川县;
甘孜州:雅江县、得荣县、巴塘县、丹巴县、乡城县、稻城县、九龙县、康定市、泸定县;
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广元市:剑阁县、旺苍县;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
达州市:万源市;
巴中市:通江县、平昌县。
三、其它欠发达地区(38个)
除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外的其它欠发达地区,包括: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广元市:利州区、朝天区、青川县、昭化区、苍溪县;
南充市:南部县、蓬安县、嘉陵区、仪陇县、高坪区、阆中市、营山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
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开江县、渠县、宣汉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
泸州市: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乐山市:沐川县;
宜宾市: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附件2
202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
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欠发达地区)专项行动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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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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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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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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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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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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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 |
企业主体数(户) |
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户)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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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9月) |
规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工业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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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主要服务内容(不超过300字简要描述) |
一、政策服务。…… 二、XX服务。…… ……
(按服务类别分段描述,描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的服务类别、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等。) |
备注:1.地区类别填写“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其它欠发达地区”
2.企业主体数包含第一、二、三产业。
3.专项行动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的服务类别、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满意度等。
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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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实施期内新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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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值 |
服务数量 |
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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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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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服务 |
政策服务活动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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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服务覆盖企业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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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送政策信息数量(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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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服务 |
融资服务活动次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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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对接获得融资的企业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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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对接获得融资额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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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服务 |
培训服务活动次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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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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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拓 |
市场开拓服务活动次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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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拓服务活动覆盖企业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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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新增订单额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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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困解难 |
管理咨询诊断解决方案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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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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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
技术创新服务活动次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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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服务企业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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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节约成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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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新产品(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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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新技术(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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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或授权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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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 |
新增企业主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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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服务企业新增就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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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中小工业增加值增长率(2022年1-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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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服务及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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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实施期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
2.政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宣讲、政策匹配等。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品牌建设、信息化应用等。帮助企业对接获得融资额度以企业拿到资金为准。新增企业主体数包括第一、二、三产业。
附件3
××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一、总体情况
(一)重点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产业方向、产业结构、重点产业占比、运行态势等。
(二)中小企业发展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市场主体数量及结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及发展情况、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等。
(三)重点企业群体发展基本情况。针对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农业信息化服务等行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农产品加工特色园区入驻企业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的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说明。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情况
本地区中小企业以及重点企业群体对中小企业服务的主要需求(分类说明)。
三、服务内容及举措
针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分方向分类别细化制定具体服务内容及举措(实施期原则上截至2022年6月底),格式要求如下:
(一)XX服务项目。包括服务覆盖的区县或乡镇范围、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进度安排等,并提出预期绩效目标(含开展服务活动数量及场次、服务中小企业数量、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服务满意度等,预期绩效目标表后附)。
(二)XX服务项目。…………
三、申报资金数额及使用安排
依据服务项目内容及预期绩效进行资金测算,提出资金需求数额。包括资金需求总数、资金使用方向及比重、使用方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措施等。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不得用于服务平台自身建设、工作经费等。
四、服务绩效
制定服务实施期内的服务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新升规企业数量、新注册中小微企业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新增就业人数、税收增长率、重点企业群体发展等。预期绩效目标表后附。
五、保障措施
重点围绕组织保障、资金使用和管理、进度实施、资源整合(含与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联建共建)、宣传报道等方面提出有效的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服务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