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绩〔2020〕6号)要求,请各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详见附件1)填写《XX转移支付区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表》),并对本地区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自评表》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地区专项资金《自评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4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扫描件及电子表发至邮箱41242900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廖 攀,15892877279
附件:1. 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清单
2. XX转移支付区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