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发经局、凯州新城经发部:
现将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辖区符合规范条件的现有企业提出公告申请,于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市经信局环资科。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对已公告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省经信厅、市经信局将不定期对已公告企业开展监督抽查。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黄海 联系电话:2515276
附件: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125号)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