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专业划分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照德人社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办发[2015]126号)的规定,参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的范围、办法、标准执行。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专业划分
水利电力工程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分以下专业:
1.水利工程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与水资源、给排水、河道治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利管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
2.电力工程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电力运行等相关专业。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标准
申报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并参考《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发[2019]7号)的相关规定。
(二)有关要求
1.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到2019年9月30日止,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周年以上;具有大专、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周年以上;可以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时间以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为准。
2.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经市水利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为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能力素质,鼓励各申报人员取得与申报资格相适应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但不作必要条件。
3.论文要求
提供本人撰写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1-2篇;若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请附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论文全文,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印章。
4.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应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需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和成绩合格证明。
5.破格评审要求
本着从严掌握原则,对个别确有水平、贡献显著、在我市水利行业有突出贡献者,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川水发[2019]7号)的规定执行。援藏专业技术干部破格评审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11]49号)的规定执行。
6.申报人员符合相应学历及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破格评审的人员,应事前专题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后,再提交中评委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送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一律填“无”。“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考试情况”由所在单位将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逐一填写。“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凡属复印材料必须由审查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由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各单位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推荐上报人员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报送相应县(市、区)级职改办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按照市职改办规定,对所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业绩贡献,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各1份(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其中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要求业绩内容要具体详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申报人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3000字左右,但不少于1500字)。
(五)根据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申报人员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前1年申报的除外),但有关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进行查验。大专及以上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验,由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和各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和“学位网(www.cdgdc.edu.cn/)”进行查验。中专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故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六)有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证书或成绩的提供证明复印件1套(须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任现职以来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八)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专业技术文件等材料。
(九)其他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各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业绩贡献公示结果原件1份;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托书1份。
须打印、复印的材料请统一使用标准A4纸尺寸,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
(十)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目录顺序见附件5。
2.申报材料必须使用在文具店购买的标准牛皮档案材料袋包装,1人1袋,贴上申报材料目录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项目必须书写清楚。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档案材料袋和塑料袋等其它包装材料。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材料不宜过多,全部材料只装在一个资料袋中。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县(市、区)水利局和个人应在市职改办下文后一个月内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并在“基层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县(市、区)职改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县(市、区)水利局将评审材料汇总,填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统一报送。
五、答辩
(一)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中级人员,一律需提供反映所从事工作的论文一至两篇,并参加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未通过,不再提交评委评审。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内容。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工作由市水利局职改办(设在政工人事科)统一负责。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凡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附件1、2、3、4、5在德阳市水利局网上下载。
(三)评审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报送材料时一并交讫。
联 系 人:吕发万、杜夕斌
联系电话:2533511
德阳市水利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