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精神,围绕“5+1”“10+3”“4+6”现代产业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重要内容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171号)和《关于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有关情况的函(川科区函202114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聚焦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方向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凡有自筹经费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自筹承诺书,自筹经费在申报阶段核定后原则上不可调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纳入市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优先支持研发投入比上年度增长幅度大的企业。

 

6.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国省创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院所、中试熟化研发平台、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申报的项目。

 

7.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1125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22125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8.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行业信用承诺书作为附件。

 

9.项目申报单位需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信用良好。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2.原则上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4.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及时进行项目线上推荐,并按时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2.(市、)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3.(市、)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4.原则上各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不超过5项。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鼓励区(市、县)加强对项目的资金配套支持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

 

三、申报指南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四、项目申报程序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可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再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报书。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deyang.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项目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提交

 

推荐单位及时进行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提交。

 

(五)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推荐单位汇总、推荐、报送

 

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所有拟推荐项目的网上审核和提交、汇总,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各(市、)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并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时限及材料报送地址

 

(一)申报时限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1268:3021018:00。线上申报系统到期自动关闭。

 

2.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2212日。

 

(二)材料报送地址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资管科:岷江东路126305

 

联系电话:2507532

 

六、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一)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二)申报指南咨询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资管科2507532

 

(三)申报流程咨询

 

资管科:2507532

 

(四)技术支持

 

焦伟超  028-68187980(咨询时请说明是德阳管理平台)

 

 

附件: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125

 

 

 

附件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50-7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2年(自任务书签订之月起计算)。

 

四、支持方向与重点

 

瞄准风电、水电、核电、气电、光伏发电、清洁燃煤发电、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储能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取得一批引领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发展的关键成果。

 

重点支持:

 

国省创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院所、中试熟化研发平台、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申报的项目

 

五、绩效目标

 

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突破关键技术3个以上,申请专利3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开展应用示范3个以上,新增销售收入(产值)1000万元(高校除外)。